款項採電匯支付入帳迅速又安全

款項採電匯支付入帳迅速又安全

屏東縣政府庫款支付,商民們可採持有縣庫支票或透過電匯方式取得款項,但持有縣庫支票方式受款人除須自行至財稅局領取支票後,將該支票存入往來金融機構帳戶,再委由往來金融機構向代理公庫銀行(臺灣銀行屏東分行)取得款額始得運用,過程冗長耗時,如受款人不甚遺失該支票又須向原支用機關辦理掛失止付與補發程序,恐影響了受款人財務運用規劃。

財稅局表示,承作本府各項工程或財務、勞務之商民暨領取各項社福款項者,只要提供往來金融機構正確名稱、存款帳號及戶名或存摺封面影印本,交予各款項支用機關或單位採電匯方式付款,該局於收到付款指示並審核無誤後,均於8小時內採線上電匯完成付款,款項入受款人帳戶迅速又安全。